被免职4个月后落马的“70后”区委原书记:涉两罪,“老虎”张敬华曾称他“正派”
撰文 | 余晖
在被查8个月之后,南京市溧水区委原书记薛凤冠被公诉。
据最高检9月30日消息,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原区委书记薛凤冠(正局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免职4个月后落马的“70后”区委书记薛凤冠被查是在今年1月26日。
薛凤冠,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今年51岁,江苏响水人,1996年7月入党,1993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公开资料显示,薛凤冠早年曾在南京市第六十七中学当教师、团委书记,之后历任共青团南京市白下区委干事,白下区委组织部科员,共青团南京市白下区委副书记、书记等。
2003年3月,薛凤冠任白下区瑞金路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3年后任白下区市容管理局局长、工委副书记。
2007年7月,薛凤冠成为白下区副区长,援藏任墨竹工卡县副县长。3年后跻身白下区委常委。
2013年3月,薛凤冠任秦淮区委常委、副区长,后成为常务副区长。
在薛凤冠履新前,2013年2月1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关于调整南京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同意撤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区,设立新的南京市秦淮区。新的秦淮区地处南京主城东南,是南京市四个主城区之一。
2016年1月,薛凤冠转任溧水区区长,3年后(2019年5月)晋升为区委书记,2021年9月被免职。
被免职之后,薛凤冠消失在公众视野。四个月之后(2022年1月26日),纪委证实,薛凤冠被查。
曾被“老虎”夸赞“自我要求严格”“公道正派”政知君注意到,薛凤冠曾是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下属,后者在2017年7月至2021年2月任南京市委书记。
公开报道显示,张敬华还曾夸赞薛凤冠“能力素质比较全面”“为人处世公道正派,自我要求严格”等。
2021年12月1日,张敬华被查。就在薛凤冠被公诉的前一天,9月29日,最高检发布消息,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被公诉。
据检方指控,张敬华曾“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债务催收、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
说回薛凤冠。
薛凤冠是在2021年9月被免职的。在被免职前,他刚当选为区委书记。
2021年9月5日,中国共产党南京市溧水区第十四次代表大会闭幕,随后召开的中共南京市溧水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区委常委、书记、副书记。薛凤冠当选区委书记。
薛凤冠最后一次亮相是在2021年9月28日。
当地媒体报道称,当天,南京工业大学校长乔旭一行到溧水区考察南京国家农高区。区领导薛凤冠等参加。
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伴随着薛凤冠被公诉,该案的更多细节被披露。
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2013年至2022年,被告人薛凤冠利用担任南京市秦淮区副区长,溧水区区长、区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2018年至2021年,被告人薛凤冠在担任南京市溧水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违反有关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薛凤冠并非唯一一个被查的溧水区委书记,在他之前,溧水区委书记曾由姜明担任。
姜明,1967年3月出生,江苏南通海安县人。曾任南京市溧水县县长助理、副县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等职。2009年1月到2014年8月,任溧水县(后为溧水区)县长、县委书记、区委书记等职。
2015年11月,姜明因为受贿罪、重婚罪被判了9年零3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姜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68万余元;2008年上半年至案发前,姜明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女。
资料 |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