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与肉》:张贤亮笔下的许灵均,就是那个朱时茂扮演的牧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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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iba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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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与肉》:张贤亮笔下的许灵均,就是阿谁墨时茂饰演的牧马人

张贤亮的小说《灵与肉》以常识分子许灵均为仆人公。那是一个时代的弃儿:被亲人丢弃,被社会遗弃,“资产阶级遗弃了他,只给他留下一个履历表上的‘资产’,后来,人们又遗弃了他,却给他头上戴了顶右派帽子”;他的一生几乎都是不自在的:父母婚姻不自在的产品,被亲人丢下成为孤儿,为了完成目标被划为右派,婚姻由“法令”决定,他感应“耻辱、自怜、孤单”却含泪隐忍,“与牲口为伍”,在牧马的“劳动”中,找到了本身的“价值”,做出了独一一次选择:回绝和归来寻子的父亲出国,回到那黄土高原的农场,“被本身打动”。

那是一个灵肉其实不平等的人,颠末漫长的三十年,而“汗青上任何三十年都从未包容过的那么多变故在”,小我遭遇与时代让他无力抉择,被亲人遗弃的耻辱,被时间遗忘的迷惘,出格是在“文革”中被划为右派,加上莫须有的功名,又在风波过去的某一天被“平反”,从村落到城市令他感应不适,而时代的触目惊心其实不让他敏感,归正在多变中变得麻木,学会妥协。

他的肉体在牧马,在劳动,而他的精神却处于荒芜之中,他要给本身找一点慰藉,在他父亲的眼里,那是“坚决的信念”,而关于他本身来说,则要用“唯其有痛苦,幸福才更显出它的价值”如许的价值不雅来“鼓励”本身,“他会感应本身躯体里充满着热腾腾的力量,他不是细微的和无用的;在和风、和雨、和集结起来的蚊蚋的屠杀中,他逐步恢复了对本身的自信心”,下车时他感应“踏实”,回首半生,他爱本身的生活,包罗过去的痛苦,从而找到一点“人生的意义”,最末到达了灵与肉的“平衡”。

然而平反的价值在他老婆眼里还不如五百元的钞票,当荒废的年月用金钱来权衡,那一切都显得无比荒谬。所谓对将来的“朦胧的希望”,当他看到多年未见的父亲,当他进入城市,又是完全差别的世界,在长久的隔断中,他不克不及适应新的社会,精神上的窘迫使他苍茫,为了证明“他没有白白走过那么艰辛的道路”,为了寻找他“生命的根”,他更愿意回到农场去处置令他自信的工做——牧马或是教书育人。

印象最深的即是许灵均在被亲人丢弃后的那句,“他看到有一段马槽前没有栓牲口,就爬了进去,像初生的耶稣一样睡在木头马槽里。”长大的他戴上了帽子,下放到牧场,用普通的光阴接触地盘,曲到父亲再次从国外回来。可是许灵均再也受不了了,他的心灵已经扎根在地盘,受不了密司宋的香气,他思念像儿时棕马一样带给他慰藉的媳妇,秀芝。幸亏,父亲让他移民是为了抵偿,抵偿失落的亲情,消弥功反感;而许灵均,在北京,纸醉金迷的生活中坚决了本身对地盘的信念。

周做人在其《人的文学》中提出文学应反映人的的灵肉二元,灵肉本是一物的两面,并不是匹敌的二元。然而,灵与肉并不是是协调同一的,二者之间存在着抵触矛盾又不竭寻求相互的平衡,那一过程表现在人的生命过程中,也必成为文学摸索的主题。

阿谁时代早已远去,人,有了更多的选择,像是空阔原野上的野马,自在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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