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账管帐,就是代办署理记账的管帐。代办署理记账的定义 《管帐法》第36条明白规定:“不具备设置前提的应当拜托经批准设立处置管帐代办署理记账营业的中介机构代办署理记账。”代办署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管帐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做全数拜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出入营业和财富保管等工做。
1、基于代办署理记账营业的,为了足够必定代办署理记账营业,1993年修改《管帐法》时增加了“代办署理记账”规定,容许那些不具备零丁设置管帐机构或者装备管帐人员前提的单元,拜托有关的管帐办事机构停止代办署理记账,从而初次确立了我国代办署理记账营业的法令地位。2、根据1993年通过的《注册管帐师法》规定:第十五条:“注册管帐师能够承办管帐征询、管帐办事营业。
”从而为代办署理记账营业的开展供给了合法的中介机构。3、与此同时,为了详细标准代办署理记账营业,财务部于1994年6月23日发布了《代办署理记账治理暂行办法》,对处置代办署理记账的前提、代办署理记账的法式以及拜托两边的责任和义务等做了详细规定。新修订的《管帐法》再一次确认了代办署理记账的法令地位。
4、第三十六条明白规定:“各单元应当根据管帐营业的需要,设置管帐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管帐人员并指定管帐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前提的,应当拜托经批准设立处置管帐代办署理记账营业的中介机构代办署理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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