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燃油附加费的详细收费计划如下:购票日期自2015年1月5日零时起的国内航路机票,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征收原则由30元下调至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征收原则由60元下调至30元。此次调整是近5年来征收原则更低的一次。2015年机场建立费征收原则如下:(1)乘坐国内航班的每人50元人民币;(2)乘坐国际和香港、澳门地域航班的每人90元人民币(含旅游开展基金每人20元人民币);(3)乘坐下列机型的国内干线航班的每人10元人民币:机型名称机型代号座级及策动机大篷车2089座涡桨Donier328D3830座涡桨ATR-72AT764-70座涡桨CRJ-200CRJ50座涡扇ERJ145ERJ与EMB145属同机型新船60EM460座涡桨冲8-400DH870座涡桨运12YN2涡桨温馨提醒:乘坐国际航班出境及前去香港、澳门的持外交护照旅客免交机场建立费;乘坐国内航班的持外交护照旅客,须按规定交纳机场建立费;乘坐专、包机的旅客须按规定交纳机场建立费;乘坐国际航班抵达转乘另一国际航班的旅客,假设在隔离区内完成直达手续的,免交机场建立费;乘坐国内航班抵达转乘另一国内航班的旅客,假设在当日8小时(含)以内完成直达的免交机场建立费;乘坐国际航班抵达转乘国内航班的旅客,须按规定交纳机场建立费;乘坐国内航班抵达转乘国际航班的旅客,须按规定交纳机场建立费。
四类旅客可免缴机场建立费:1。在国内机场直达的国际航班旅客,未出隔离区的免交机场建立费;但已打点出进境手续的旅客,如换乘国内航班须按规定交纳机场费。2。乘坐国际航班出境及乘坐香港、澳门地域航班出港的持外交护照的旅客免交机场费;乘坐国内航班持外交护照的旅客,须按规定交纳机场费。
3。持半票的12周岁(含12周岁)以下的儿童免交机场费,其他持优惠票或免票的旅客须按规定交纳机场费。4。如乘坐国内航班改换国际航班出境的直达旅客,须按规定交纳机场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