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断机制(Circuit Breaker),是指对某一合约在达到涨跌停板之前,设置一个熔断价格,使合约买卖报价在一段时间内只能在这一价格范围内交易的机制。
熔断机制正式发布的指数熔断机制作出了如下调整,即将触发5%暂停交易30分钟缩短至15分钟,相应地将14:30及之后触发5%暂停交易至收市,改为自14:45始;其他制度要点不变。
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熔断价格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5%,当市场价格触及5%,熔断机制启动。在随后的五分钟内,卖买申报价格只能在5%之内,并持续成交。超过5%的申报会被拒绝。十分钟后,价格限制放大到7%。设置熔断机制的目的是让投资者在价格发生突然变化的时候有一个冷静期,防止作出过度反应。
2015年9月6日周日晚间,中国证监会负责人以答新华社记者问的形式发表谈话,表示要把稳定市场、修复市场和建设市场有机结合起来。负责人称,目前股市泡沫和风险已得到相当程度的释放。今后当市场猛烈异常波动、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时,证金公司仍将持续以多种形式发挥维稳作用。
证监会负责人晚间答记者问时表示,证监会将研究制定实施指数熔断机制。
证监会负责人表示,股市涨跌有其自身运行规则,一般情况下政府不干预,但在股市发生猛烈异常波动、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时,政府绝不会坐视不管,将及时果断采取多种措施稳定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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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有关部门赞成,2015年12月4日正式发布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6年1月4日,A股新年首个交易日在13:13分时触发熔断,三家交易所暂停交易15分钟至13:28分,随后开盘沪深300指数延续跌势至7%,三个交易所暂停交易至收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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