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新法优于旧法”。一切法令都是根据其时的社会关系的情 况造定的,跟着社会关系的开展改变,法令标准也存在过时的问题, 需要不竭地修改和更新。法的修改和更新有多种形式,有的是造定了 新的统一个法令,有的是在相关的法令中从头做了规定,有的明白宣 布哪些法令标准被废行,有的没有明白。因而,在新法与旧法之间,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之间,就会产生抵触,那时就要确立若何抉择适 用的规则。因而,立法法明白了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的适用规则。理解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那一规则,需要重视两个问题。一是与立法法第九十三条有关法的溯及力的规定区别开。立法法第九十二 条规定的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是两个标准性文件的规定有效的情 况下,该适用哪个规定。立法法确定的是重新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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