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新原则计算办法:1、对车辆净吨位尾数在半吨以下的按半吨计算,超越半吨的按1吨计算;2、处置运输营业的挈拉机所挂的挈车,均按载重汽车的净吨位的5折计征车船利用税;3、灵活车挂车,按灵活载货汽车税额的7折计纳税;4、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门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纳税,载货部门按灵活载货汽车税额纳税;5、船舶不管净吨位或载重吨位,其尾数在半吨以下的不计算,超越半吨的按1吨计算;6、不及1吨的小型船只,一律按1吨计算;7、挈轮计算原则可按每马力折合净吨位的5折计算。
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乘用车应同时契合以下原则:获得答应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乘用车)。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
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纳税范畴,对其不征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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