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建行网上商城订购分期付款商品,这是邮购分期,不占第一额度;对于账单少于3期的申请人,分期付款额度不超过原信用额度的100%;对于账单在3期(含)至6期的申请人,分期付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原信用额度的130%;对于账单超过6期(含)账单的申请人,分期付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原信用额度的150%。
您可以通过建行网站查询、选择商品并完成订购单填写。由于网上商城只是提供一个分期付款业务的平台,商品的买卖、价格、商品质量、送货、及售后服务等事宜均由销售商提供,若您对商品情况有任何疑问请您联系商户核实。
2、各大商场。国美。苏宁等,在商场买后可申请消费分期。
龙卡信用卡消费分期付款业务,其区别于邮购分期,不再受指定商品限制。龙卡信用卡消费分期付款是指持卡人用龙卡信用卡消费后2日至账单日前3个工作日之间向信用卡中心申请将消费金额分期付款,经建行审核通过后,持卡人在约定期限内按月偿还本金,并支付一定手续费的业务。
持卡人可同时申请两笔或以上消费分期,申请分期付款是按笔数来申请,不是按金额申请。消费分期付款的特点是不受商店和商品的限制,同时享受双重信用额度,不影响日常信用消费,使持卡消费更为自由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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