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度机关、人民团体、戎行自用的车船;
二、由国度财务部分拨付事业经费的单元自用的车船;
三、载重量不超越一吨的渔船;
四、专供上下客货及存货的趸船、浮桥用船;
五、各类消防车船、救护车船、垃圾车船、粪车船、港做车船、工程船、囚车、警车、防疫车、洒水车、残疾人乘用的康复车;
六、经村民委员会证明的农人用于农业消费的非灵活车船;
七、按有关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船;
八、经财务部或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有特殊情状的车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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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度机关、人民团体、戎行自用的车船;
二、由国度财务部分拨付事业经费的单元自用的车船;
三、载重量不超越一吨的渔船;
四、专供上下客货及存货的趸船、浮桥用船;
五、各类消防车船、救护车船、垃圾车船、粪车船、港做车船、工程船、囚车、警车、防疫车、洒水车、残疾人乘用的康复车;
六、经村民委员会证明的农人用于农业消费的非灵活车船;
七、按有关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船;
八、经财务部或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有特殊情状的车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