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 疾人灵活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 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需年满12周岁;(2) 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灵活轮椅车必需 年满16周岁;(3) 不得醒酒驾驶;(4) 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 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障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5) 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6) 不得扶身并行、互相逃逐或者盘曲竞驶;(7) 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 骑行的自行车;(8) 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灵活轮 椅车;(9) 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拆动力安装;(10) 不得在道路上进修驾驶非灵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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