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务部 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灵活轮椅车燃油补助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京残发〔2011〕29号)规定,本市户籍的残疾人灵活轮椅车车主可持身份证、残疾人证和《北京市灵活轮椅车行驶证(IC卡)》到户籍所在地街(乡镇)残联申领残疾人灵活轮椅车燃油补助。补助原则为每人每车每年补助200元。2009年和2010年补助同时补发。2009年12月31日前购置残疾人灵活轮椅车并领取《北京市灵活轮椅车行驶证(IC卡)》的下肢残疾人,燃油补助原则为每人400元;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购置残疾人灵活轮椅车并领取《北京市灵活轮椅车行驶证(IC卡)》的下肢残疾人,燃油补助原则为每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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