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3月,国内起头收取每人次15元的机场建立费;1995年10月,同一收费原则,国内航班每人次50元;国际航班每人次90元;2000年10月1日起,国内干线航班降低到每人次10元;2004年9月,机场建立费并进机票,被认为是取缔的前兆;2006年,财务手下文,包罗机场建立费在内的18项政府性基金已经于2005年岁尾到期,其时有媒体乐看地发出了此费“有看在明年取缔”的声音,坊间以至欢唤“那是民意博弈的成功”;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机场建立费征收期限延续至2010年12月31日。
据财务部及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变革民航机场治理建立费征收治理体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4〕51号),从2004年8月1日起,各航空运输企业和机票销售代办署理机构销售游览日期在2004年9月1日(含)以后的机票时,按规定随机票一并加收机场建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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