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原则及根据:
1、电动自行车号牌收取 8.5元/副,电动自行车行驶证收取1.5元/本。
2、《福建省财务厅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附和收取电动自行车派司工本费的批复》(闽财综【201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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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原则及根据:
1、电动自行车号牌收取 8.5元/副,电动自行车行驶证收取1.5元/本。
2、《福建省财务厅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附和收取电动自行车派司工本费的批复》(闽财综【2010】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