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拆差人队伍列进戎行兵器配备订货方案的车辆,免税。
三、设有固定安装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设有固定安装的非运输车辆是指,发掘机、平地机、叉车、拆载车(铲车)、起重机(吊车)、推土机等工程机械。
四、防汛部分和丛林消防等部分购买的由指定厂家消费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批示、查抄、调度、防汛(警)、联络的公用车辆(以下简称防汛公用车和丛林消防公用车),免税。
五、回国办事的在外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购置的1辆国产小汽车,免税。
六、持久来华定居专家(以下简称来华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税。
七、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根据规定免税、减税。
摘自《国度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买税税收政策及征收治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60号)
对“持久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税”,其进口小汽车,包罗境内购买的进口小汽车。
免税前提消逝的车辆,自初度打点纳税申报之日起,利用年限超越10年的,应在《车辆购买税完税证明》“纳税”栏加盖“北京市国度税务局车辆购买税纳税公用章”。
纳税人已缴纳车辆购买税,假设契合规定能够退还车辆购买税的,应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核实,打点车辆购买税退税审批手续,将应退还的车辆购买税退还纳税人。
(一)公安机关车辆治理机构不予打点车辆注销注册手续的,凭公安机关车辆治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打点退税手续。
(二)因量量等原因发作退回所购车辆的,凭经销商的退货证明打点退税手续。
法令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买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294号)
《车辆购买税征收治理办法》(国度税务总局令〔2005〕第15号)
纳税人应供给主表、份数
《车辆购买税退税申请表》,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