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国度税务总局网站上见到了那份标注为“2013年第36号”的通知布告。
通知布告中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税务总局根据应税车辆价格(增值税含税价格)信息,根据车辆购买税更低计税价格审定的规定,实时审定每台应税车辆更低计税价格并下发各地施行。”
业内人士表达,为做到“实时审定每台应税车辆更低计税价格”,税务机关将依托灵活车合格证电子信息平台实现。此中,灵活车消费企业需实时联系关系,并上传车辆合格证电子信息、出厂销售发票票面价格信息,由税务总局主动摘集灵活车出厂价格信息,并按规定审核下发车辆购买税更低计税价格。
在市国税局车辆购买税征收分局,该局有关负责人表达,已传闻那一动静,但目前尚未接到上级部分关于那一“新政”的施行计划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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