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牡丹个人信用卡持卡人确保信用卡状态正常(不支持非正常状态卡片兑换,如销卡、销户、未卡启等),根据本人消费积分累计情况兑换积分回馈礼品。如果持卡人兑换礼品所需积分总额大于可兑换积分余额,兑换订单失效,持卡人需重新进行工行信用卡积分兑换。
2。
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委托积分兑换合作公司,按照持卡人兑换订单中的指定型号礼品进行配送,若存在产品颜色差别,以客户收到礼品实物为准,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网站()上公布的礼品图片仅供参考。
3。工行信用卡消费积分兑换订单提交成功、积分回馈礼品确定后,若不存在质量问题,工行信用卡积分兑换礼品不能退换,积分不予退回。
4。如果持卡人选择的礼品已兑换完毕,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有权与持卡人协商,将持卡人所兑礼品调整成为本次积分兑换活动中同一等级的其它礼品。
5。工行信用卡积分兑换礼品如果存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由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委托积分兑换合作公司负责处理、解决,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将帮助持卡人与公司联系。
6。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有权对持卡人交易明细进行核实。持卡人不得利用牡丹信用卡进行虚假交易等欺诈活动套取积分、奖品或增值服务,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或损失。
7。有关牡丹个人信用卡消费积分兑换礼品的个人所得税,由持卡人自行负责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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