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掌握灵活车辆的尾气污染,改进我市空气情况量量,保障人民群寡的身体安康,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城市建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等法令、律例规定,我市拟对未获得国度绿色环保查验合格标记限行范畴停止调整,现向社会普遍收罗定见。
详细办法如下:
一、拟于2015年1月1日起,每日7:00至22:00,未获得国度绿色环保查验合格标记(即“黄标车”和尾气查验不合格的车辆)的灵活车辆,制止在本市二环路以内(含二环路)的道路上行驶。
二环路是指由东二环、西二环、南二环、北二环合围成的道路。
二、所有灵活车辆必需粘贴环保查验标记(“绿标”和“黄标”),环保查验标记应当粘贴在灵活车前挡风玻璃的右上角不影响驾驶员视线处。
三、将通过电子差人对未获得“绿标”的车辆(包罗未领取,即不在市生态委“绿标”车数据库中的车辆)驶进二环路以内道路(含二环路)的违法行为停止挠拍取证,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第九十条、《贵阳市道路交通平安治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处200元罚款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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