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股全流通:推动赴港上市的扶持政策就是H股全流通,对新发IPO企业有一定的吸引力。
“内资股不能流通,人为造成股权分置问题,导致一些中小H股上市公司的流通量不足。在港上市公司增发不超过流通股份20%的,可以通过一般授权提高增发效率,如果按照现在内资股不能流通的情况,20%的增发量只能按照流通股本计算,人为降低了融资效率。
”葛剑秋称。
“如果能够放开H股全流通,会调换起内地公司赴港上市的积极性,并将缓解A股目前比较大的扩容压力。”葛剑秋表示。
H股全流通问题是资本市场的一个老问题,在A股市场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时期,就曾经有过关于H股全流通的议论。
根据现行的规则,赴港上市的内地公司法人股和国有股(统称内资股)不参与上市流通,这并非受制于香港市场的政策,而是源于内地的政策和H股公司发行时的自设规则。
此前的《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这与香港市场规定不符,因此导致发行H股时内资股不能流通。香港联交所规定,“上市企业策略股东禁售期为一年。主要股东无论何时必须持有最少30%股权。
而2006年起执行的新版《公司法》中,这条规定被修改为:“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在证券交易场所挂牌交易的公开发行前的股东持有的股份自挂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目前,H股普遍设有国有股及法人股等限售股份,不可以转化为H股流通买卖,使得市场流通的股权比例较低,也不利限售股的股东套现。
尽管H股发展超过20年,至今只有建设银行(00939。HK)成功以全流通方式上市。
资深投资银行家温天纳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全流通如果实施的话,对企业以H股形式上市可能吸引力更大一些,也可以增加港股的交易量。对H股而言全流通后供应增大,如果需求不变的话,短期对相关公司股价会有一定负面影响,但这只是短期的影响,全流通后大股东股份不会一下子都马上在香港减持,这个过程有稳定期,走向成熟化的过程也需要一定时间。
另一方面,H股实现全流通的话,对内地市场来说是好事,对A股有一定提振作用。
国泰君安国际主席兼行政总裁阎峰则认为,长远来看,H股的市值和流通量越大,越能吸引更多机构投资者。毕马威资本市场组合伙人刘国贤称,估计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非流通的内资股总值超过10万亿港元,如果这些内资股全部转为H股进行整体全流通,将在成交和总市值方面带来很大冲击。
上周港交所(00388。HK)行政总裁李小加在传媒午宴上表示,H股全流通涉及三类公司。一是2000年前上市的H股,若要全流通需要香港监管机构制定相应法规并考虑现有H股股东意见;二是2006年后上市的H股公司,大部分已在公司章程里注明,可在政策放开后申请全流通交易;三是还没有上市的公司,需要内地监管部门出台政策许可。
新《公司法》出台之后,H股全流通没有了政策障碍,但是H股的内地国有法人股东则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不希望在香港市场流通。
A股估值明显高于H股,一旦登记为H股就很难再转为A股,因此大家都心照不宣地在招股书里宣布自己不改变股份分类,也就是说不在H股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