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借款应认定为公司借款. 理由:1、借款前双方约定公司借款,并有公司追认的委托证明;2、出借人在借款期间从公司领取的利息,而不是由个人支付利息;3、这样的借款行为发生多次,且均为公司借款公司还款;4、依据民法通则第43条,企业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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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借款应认定为公司借款. 理由:1、借款前双方约定公司借款,并有公司追认的委托证明;2、出借人在借款期间从公司领取的利息,而不是由个人支付利息;3、这样的借款行为发生多次,且均为公司借款公司还款;4、依据民法通则第43条,企业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