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令条则:
《婚姻法》第43条第3款规定,“施行家庭暴力或凌虐家庭成员,爱害人提出恳求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治安治理惩罚的法令规定予以行政惩罚”。
根据《治安治理惩罚条例》第22条的规定:“有下列进犯别人人身权力行为之一,尚不敷刑事惩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欧打别人,形成略微损害的;
(二)不法限造别人人身自在或者不法侵略别人室第的;
(三)公开欺侮别人或者伪造事实离间别人的;
(四)凌虐家庭成员,受凌虐人要求处置的;
(五)写恫吓信或者用其他办法威胁别人平安或者骚乱别人一般生活的;
(六)胁迫或者拐骗不满十八岁的人演出恐惧、残暴节目,摧残身心安康的;
(七)隐匿、毁弃或者擅自开拆别人邮件、电报的。
根据《婚姻法》第43条和《治安治理惩罚条例》的规定,受害人要求依法处置的,公安机关才气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机关要求处置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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