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是公证吗?有没有注销?
“老伴往世 ”即继续行为起头,该房产的50%产权由谁继续?
“将房子公允于孙子 ”也就是将属于您的50%产权赠与(是不是赠与公证?有没有附加什么前提?好比奉养?)给孙子。赠与行为是自公证之日起生效,但房产权力的转移是以注销为准。
但假设孙子不注销,那现任配头在未来是享有继续权的,只是怎么分配的问题。
没有
从继续的话说你继续的是老伴的50%的所有权,你赠给孙子的也是那房子的50%的所有权,其它50是其它法定继续人的所有权,所以您要想把那房子全数所有权给你的孙子,不晓得其它继续情面愿不情愿。你新找的老伴不克不及继续那房子,因为你的50%所有权已经赠与了你孙子,你对该房屋已经没有了权力,向楼上说的一样,不晓得你做的公允是不是遗嘱,假设在你在世的时候想把那房子给孙子,那更好往做产权注销的手续。假设是遗嘱你有权指定继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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