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边达成一致后,协议离婚的手续若何打点?协议离婚必需打点离婚注销,离婚注销是夫妻两边自愿离婚的必经法式,由婚姻注销机关按照行政法式打点的,其步调如下:
1、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两边应当配合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注销机关打点离婚注销。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两边应当配合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注销机关打点离
婚注销。
打点离婚注销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素材: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成婚证;
(三)两边当事人配合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打点离婚注销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素材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游览证件。
离
婚协议书应当载明两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达以及对子女抚育、财富及债务处置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定见。
打点离婚注销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注销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才能人或者限造民事行为才能人的;
(三)其成婚注销不是在中国内地打点的。
婚姻注销机关应当对离婚注销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素材停止审查并询问相关情状。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育、财富、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置定见的,应当当场予以注销,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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