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色,性也!
“食色,性也”经常被人误认为是孟子说的。其实那句话固然出自《孟子·告子上》,却不是孟子说的。告子是一位年轻的哲学家,他对孟子的“人道善”看点很不称心,就找上门与孟子争论。过程中告子说了句“食色,性也”,意思是食欲和性欲都是人的天性。
关于二千多年前的那场有关人道素质的争论,最末谁胜谁负其实并非很重要。重要的是那句话被冠冕堂皇地笔录在儒家的典范著做《孟子》之中,并且从此之后也成了前人阐述食欲和性欲素质的典范。
孔子在《礼记》里讲“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确实是孔子关于人生的观点——形而下的,不讲形而上的。但凡人的生命,不离两件大事:饮食、男女。一个生活的问题,一个性的问题。所谓饮食,等于民生问题。男女属于康乐问题,人生就离不开那两件事。有时候看到有关中国文化的文章说“食色性也”是孔子说的,错了,那句话不是孔子说的,是与孟子同时的告子说的。
详尽请看下面的一段,摘自南怀瑾
饮食男女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伴侣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那几句话,是接着证明了学问的目标,不是文学、不是常识,是做人干事。
子夏比孔子少四十四岁,他的名字喊卜商。孔子身后,在战国起头的初期,他讲学河西,在战国期间一般对时代有影响的大学者,承受他的影响很大。所以那也是我们各人要重视的。指导汗青、指导国度社会的,到底仍是学问思惟。
如今引用子夏的话,证明学问是什么。
我们看原文“贤贤易色”,两个贤字,第一个贤字做动词用,因为中国文字有时候是假借的。第二个贤字是名词,指贤人——学问涵养好的人。“易色”,前人如宋儒他们,是怎么阐明的呢?他们对“色”字解做“女色”、“女人”、“男女之色”了。(孔子被人喊打垮,就是如许受冤的。
)“贤贤易色”就是看到贤人——有学问道德的人,立即跟他学了。“易色”,女色都不要了,太太都不要了,在爱情中的,把女伴侣都丢掉了。如是女方,男伴侣也不要了。假设实如宋儒的说法,我认为孔夫子不是圣人了。因为圣人,是不会违背情面的。孔子在《礼记》里讲“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确实是孔子关于人生的观点——形而下的,不讲形而上的。但凡人的生命,不离两件大事:饮食、男女。一个性的问题,一个生活的问题。所谓饮食,等于民生问题。男女属于康乐问题,人生就离不开那两件事。有时候看到有关中国文化的文章说“食色性也”是孔子说的,错了,那句话不是孔子说的,是与孟子同时的告子说的。
以后引用文章,不要将错就错,一错再错。
那个性的问题,事实先天的性或后天的性呢?以后再讨论。但宋儒阐明“贤贤易色”,为了做学问,都能够把本身的妻女或丈夫丢开,那是欠亨的。
那个“色”字,很简单,就是立场、形色,下面还有证明,所谓“态色”就是立场。
“贤贤易色”意思是:我们看到一小我,学问好,涵养好,本领很大,确实很行,看到他就肃然起敬,立场也天然随之而转。那是很大白,很平实的,是人的通俗心理,不管一个若何坏的人,看到一个好人,总会不自觉地对那好人比力友善,那是人情世故。
“事父母能竭其力”是讲孝道。
那句话有一个问题产生了,子夏为什么提到“竭其力”呢?重点在那个“竭”字。过往一般人讲到对父母的孝敬,是“非孝不成”。其实孝道也要量力而为,孝要竭其力,不要过火了。前一两年,有个年轻人基于生成的(不是教导的)孝心,为了孝养父母,往做了小偷,犯了法,关于如许行孝的人,在心理道德上,我们觉得那小我“非其功”也,因为他为了孝敬,为了医母亲的病,成果偷了钱,犯了法,那是能够原谅的。
但是在学问涵养上看,对他的责备是“那小我没有受优良的教养”。在事理上来讲,那个青年是好意,但是好意要学识来培育提拔它,使他晓得要“竭其力”而不要做过火的事。中国前人有两句话综合起来的一副对联说:“百善孝为先,原心不原迹,原迹贫家无孝子。万恶淫为首,论迹不管心,论心世上少完人。
”其“原心不原迹”就只看他的心孝不孝。好比一小我很穷,想买一罐奶粉给父母食,但其实没有钱,买不起,因而心里很痛苦,只要期看渐渐积存点钱再往买。只要有那个心,只要他那份感情是实的,我们就不克不及说他不孝。“原迹贫家无孝子”,假设必然要在事实上有表示,那贫民家里就没得孝子了。
那个事理十分清晰,我们用那个事理来阐明,就是阐明“事父母能竭其力”是尽本身的心力做到了就是孝。
“事君能致其身”那个“君”字,成为过往打垮孔家店的口实。他们认为那是专造思惟,是捧帝王、捧专制的古老教条。事实上不是那么回事,我们先要领会中国文化的“君”字是什么意思。
从文字的字形上看,“君”字古写,头上“尹”字,“尹”字的古写是“丮”。我们的文字,是由图案演变而来的,手里拿一根手杖,下面一个口,代表一小我,那小我年龄大了,学问道德很高,拿根手杖,也等于批示杖,所以但凡拿手杖的,批示杖的,都是君。后来才转借酿成皇帝的公用,其实中国文化中的“君”也不是皇帝的公用词,好比我们过往写封信给平辈,欠好称他先生,也欠好意思称他老弟;甚至一位教师写给学生,那位教师谦虚一点就称学生“某某君”,假设说君是代表皇帝,就是“某某皇帝”了,通吗?没有那回事。
日本人学我们中国文化,写信凡是都是以君为尊称词。
那句“事君能致其身”的意思是:不管伴侣或同事,他跟你豪情好,他领会你、熟悉你,认为非你帮手不成,而你容许了,那他就是君,你既已容许帮手伴侣完成一件事,要抬轿子就规端方矩必然尽心,容许了就言而有信。
“能致其身”,竭尽本身身、心的力量。就比如成婚一样,要做到从一而末。不然当初不要容许,既然容许了,讲做人的事理,就要有信。至于替身家干事的事理就是忠,也就是尽本身的力。不成以外表上情愿帮手,做出手下很恭敬的样子,背地里却一切不附和,反而拆台扯腿。
即便在外面做主管,也常会碰着那些事。那就是做人的“臣道”不敷,简单说就是不诚恳。
所以“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白话阐明就是看到好的人能肃然起敬,在家能竭心尽量地爱家庭,爱父母。在社会上干事,对人、对国度,舍弃自我的私心,所谓许身为国。
还有“与伴侣交言而有信”,那句话再三提到,在豪情上说,每小我都认为做到了对伴侣言而有信。据我本身的反省,固然很想彻底做到,事实上却很困难。有时候对伴侣容许了的事做不到,心里十分难受,为了本身道德的要求,想尽办法往做,所以认真研究起来,“与伴侣交言而有信”那句话,其实很不随便。
所以子夏说,可以做到如许,“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虽然那小我没有读过一天书,我必然说那人实有学问,那不是阐明“学而时习之”并非说必然读死书吗?
因而,我们不要跟着宋儒一段一段地往阐明,整篇连接读下来,本身就搞清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