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欺诈情状有:
1、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状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在这种情状下,当事人通常会伪造事故现场,编造事故原因,伪造有关证实文件和资料等,以骗取保险人的信赖,非法取得保险金。
2、有意制造保险事故。现实中已发生了不少这样的案例:有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的得益人,为了获取保险金而杀害被保险人或者造成被保险人伤残、染病;有的财产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纵火烧毁保险财产等。
在这种情状下,虽然确实发生了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保险财产缺失等事故,但这种事故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得益人图谋获取保险金而有意制造的,因此这种事故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得益人有意制造保险事故的行为,显然是一种保险欺诈行为。
3、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实、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缺失程度。这种情状是指确实有保险事故发生,但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得益人并不是依据保险事故实际所造成的人身伤残情状或者财产缺失情状提出赔付保险金的请求,而是弄虚作假,伪造证据,夸大人身损害程度或者财产缺失程度,企图得到超额的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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