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城市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购买建在上面的民居。然而,小产权房仍然游走在法令的边缘,在全国范畴蓬勃发展。
近年来,农村地基大幅度增值,农人反悔,要求合同无效,收回房屋。由于法令存在漏洞,小产权纠纷已成为全国性的司法难题。
2004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印发农村私有住宅买卖纠纷合同有效认定和处置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以承认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原则,破例认定有效。并规定。同时,要综合权衡买卖双方的利益,二要根据拆迁赔偿带来的利润、房屋现值与成本的差异,对买受人缺少补偿;二、对买受人已开房、增建的情况,应对其增值止赎。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