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渣打银行或其年号可不时通过设立银行将已登记的信用卡通知商户,并通知商户每周以金卡年形式发给商户;假设商户在新刊出书日之后下周二尚未获得新刊,则应向渣打银行或建立银行查询。
(2)渣打银行、成立银行及其年号可不时指示商户处理顾客因使用已登记的信用卡或信用卡不当而引起谢意等事宜。
(3)商户须按照渣打银行及成立银行发出的一般或特殊指示,退还或收回信用卡,而商户须避免藉此引致对渣打银行或成立银行的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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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渣打银行或其年号可不时通过设立银行将已登记的信用卡通知商户,并通知商户每周以金卡年形式发给商户;假设商户在新刊出书日之后下周二尚未获得新刊,则应向渣打银行或建立银行查询。
(2)渣打银行、成立银行及其年号可不时指示商户处理顾客因使用已登记的信用卡或信用卡不当而引起谢意等事宜。
(3)商户须按照渣打银行及成立银行发出的一般或特殊指示,退还或收回信用卡,而商户须避免藉此引致对渣打银行或成立银行的申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