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积分累计规则
兴业银行信誉卡持卡人持有效的兴业银行信誉卡签账消费、预借现金(利用兴业银行星夜?星座信誉卡、公事卡(银联品牌)、 *** VIP信誉卡、兴业通卡、不祥航空联名卡、淘宝网联名信誉卡预借现金(含溢缴款取现)除外)均可获得积分。
签账消费每满人民币1元积1分,每满1美圆积6。5分。预借现金每满人民币1元积1分,每满1美圆积6。5分。从属卡所获积分计进主卡账户。单笔积分交易获取上限为10万分(含各类多倍积分活动和通俗交易积分)。
(二)积分多倍累积
1、持兴业银行信誉卡(除原则白金信誉卡外)在境外停止的签账消费,可获得双倍积分(一般积分累计规则根底上额外获赠一倍积分),但不计积分的消费(见本条第四款)除外;境外预借现金不克不及获得双倍积分。
2、持原则白金卡境外停止的签账消费(不包罗港澳地域及国外通过银联收集完成的消费)可获得三倍积分(一般积分累计规则根底上额外获赠二倍积分),境外预借现金不克不及获得三倍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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