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银行信誉卡持卡人每消费人民币1元积1分(上海群众龙卡消费,人民币1000元积6分);每消费1美圆,2010年4月16日前积10分(上海群众龙卡消费100美圆积6分),2010年4月16日后积7分(上海群众龙卡消费100美圆积4.2分);
(2)建立银行信誉卡分期付款消费根据每月进账分期本金金额累计积分,人民币1元积1分,逐月累计。消费分期申请胜利后,建立银行将扣除原先通过此笔交易获得的积分,响应积分在分期本金每期进账时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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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银行信誉卡持卡人每消费人民币1元积1分(上海群众龙卡消费,人民币1000元积6分);每消费1美圆,2010年4月16日前积10分(上海群众龙卡消费100美圆积6分),2010年4月16日后积7分(上海群众龙卡消费100美圆积4.2分);
(2)建立银行信誉卡分期付款消费根据每月进账分期本金金额累计积分,人民币1元积1分,逐月累计。消费分期申请胜利后,建立银行将扣除原先通过此笔交易获得的积分,响应积分在分期本金每期进账时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