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者在办理认购、申购业务前,必须先开立基金账户。
二、投资者在申请开立基金账户的同时,直销柜台将同时为其开立一个交易账户。
三、个人投资者开户需准备以下资料:1、 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供复印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及警官证)。
除上述明确列举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外,投资者提交其它证件的,由注册登记机构最后认定其是否有效。3、 提供填妥的《开放式基金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2、 出示同名的银行卡或储蓄存折或指定银行账户开户证明原件,提供复印件;4、 基金开户必须由投资者亲自办理。
四、机构投资者开户需准备以下资料:1、 出示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 提供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3、 出示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复印件;4、 提供填妥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预留印鉴必须包括至少一个公章和一个私章);5、 出示指定银行交收账户的开户证明原件,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的复印件;6、 提供填妥的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
7、 机构投资者可以开通传真交易,需提供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的传真交易协议一式四份。
五、投资者提交开户申请时,可以指定对帐单的寄送频率。默认的寄送频率为按季寄送。
六、投资者在开户当天即可同时提交认/申购业务申请。若开户确认失败,则当天的所有业务申请也同时被确认失败。
七、投资者提交开户申请时,除了提供正确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银行账户的详细信息之外,还必须至少(但不限于)提供完整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以及联系 *** 。
八、其它注意事项:1、 开户确认成功后,机构投资者凭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预留印鉴办理业务;个人投资者凭身份证件办理业务。
2、 如果投资者类型为个人并且证件类型为身份证,则身份证号码必须合法,即位数、其中所含的出生年月信息、18位身份证的校验位必须合法。3、 如果投资者类型为机构,则其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的证件号码的要求同第2点;4、 投资者T日开户当天,直销中心为其分配一个临时的基金账号和一个正式的交易账号。
投资者可在T日使用临时基金账号或交易账号进行交易。如该投资者开户确认成功,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为其分配一个正式的基金账号,投资可在T+2查询到该基金账号。 5、 投资者在直销柜台办理基金账户开户业务,必须遵循《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以及其他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