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体诗中,不容许重韵,即不容许统一个韵字在一首诗的韵脚里反复呈现,此乃诗家大忌。近体诗制止同义字相押。在近体诗中,不容许同义字押韵,如一首诗中同时利用“花”、“葩”,“芳”、“香”等押韵,是不成以的。近体诗制止出韵。出韵也喊落韵、窜韵、走韵,是指在律诗偶句韵脚上不消本韵之字,而用邻韵或它韵中的字,出韵与格律诗一韵到底的要求不合,是诗家之大忌。 前人写诗多依官韵,在官韵中被别离列人差别的韵部之中的韵,假设在统一 首诗中相押,即为出韵。从格律上看,诗一旦出韵,无论诗韵如何精湛,都是不合格的。要查验 诗能否出韵,要参照与其同时的韵字回部情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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