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句写诗中的女仆人公要拿棍赶走心爱的黄莺,那不由挑起人的猎奇心,想详知内情。次句阐了然那一希罕动作的原因:不想让它在树枝上啼喊。黄莺歌喉委婉,悦耳动听,给春日增添无限生气,而女仆人公却不想听,还如斯愤怒,那令人更为不解。第三句紧承上句,用“顶针”手法,进一步写女仆人公的反常行为。结句交代出引起上述一切反常动做、心态的底子原因:她铭肌镂骨地想在梦中与远在辽西戍边的丈夫相会。如斯气恼地赶打黄莺,费尽心血地预备再 “梦”,让人不克不及不感慨唏嘘。
诗中不着一个“怨”字而怨气幽长,偏锋侧击,痴中见怨,效果别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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