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说:“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第81章)那是说,天然的法例是有利于物,而无害于物;圣人的法例是为施舍,而不争夺。 “天之道利而不害”,那句话好懂,正如老子说过的“万物做焉而不辞”(第2章,有的簿本做“万物做焉而不为始”等),那不就是不阻断万物的繁育生长?不就是“利而不害”了?“圣人之道为而不争”是什么意思?圣人的有为是“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而无弃物”(第27章),当然是与人不争了。
“圣人之道为而不争”那句话,帛书一本做“人之道为而不争”,此从通行本。 老子在那方面总的理念和伶俐就是:天道是不争的,天道只是有利于万物,历来反面其他工具争。人应该取法于天道,取法于道,取法于圣人;天道不争,圣人不争,那么人们也应当在合作中学会“不争”。
假设我们懂了老子不争的深层事理是效法天道,也就晓得老子为什么要倡议“不争之德”了。 老子说:“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第68章)“士”,王弼注:“士,卒之帅也。
”“不与”,一些簿本做“不争”,王弼注:“不与争也。”那是说,擅长做将帅的,不夸耀勇武;擅长做战的,不被别人激怒;擅长战胜仇敌的,不与仇敌对斗;擅长用人的,处在对方之下。那就喊做“不争之德”,那就喊做能操纵别人的力量,那就喊做共同天道的自古以来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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