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二手房交易税费有:
1、契税
支付方:买方
征收准则:普通住宅,家庭唯一住房且为90平方米以下(含),税率为总房款的1%;普通住宅、家庭唯一住房的90平方米以上的,税率为总房款的1。5%。
2、增值税
支付方:卖方
征收准则:营改增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但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具体实施时间尚未确定。
注:过往征税房价是含税价,营改增后是不含税价,税率保护5%不变,实际税收负担降为4。76%。
3、个人所得税
支付方:卖方
房产证(契税完税发票)日期过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征收相关费用,
4、工本印花税
支付方:买方
一般为5元/本。
5、产权转移登记费
支付方:买方
是办理产权证的费用,为80元/套。
注:以上费用比例仅供参考,实际房屋交易中,多数税费由买方承担,但二手房交易税费买卖双方亦可以协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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