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义小说与公案小说的合流,是那一期间小说中的凸起现象。究其原委,大致因为政治腐
败、水深火热,因而,关于惩暴护民、蔓延正义的清官与铲霸诛恶、扶危济困的侠客的神驰和向 往,成为公众的重要心态。
侠义公案小说将公众的那种心态纳进封建纲常名教所容许的范畴之内,由清官统率侠客,既
在必然水平上契合了公众的心愿,又颇适应宣扬休明、弘扬圣德的需要。
此类小说虽承《水浒传》 之勇侠,精神却已蜕变,其人文蕴涵大致在于回回世俗,表示了明显的取容于封建法权、封建伦理
的倾向。次要表现在:第一,从以武犯禁到皈依皇权。古代“侠”的特量,韩非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是 “以武犯禁”(《韩非子•五蠢》),是在法外庇护正义,具有对封建法权挑战的操行,《水浒传》所谓 “碰破天罗回水浒,掀开地网上梁山”(第三十六回);而侠义公案小说则将侠客与清官统而为一, 将其纳进封建法权的运行机造之中。
第二,江湖义气被恋主情结所代替。侠客精神中重然诺、轻
存亡、为伴侣两肋插刀等江湖义气趋于淡化,而士为良知者死的思惟则趋于强化,开展成为失落自 我的恋主情结。《施公案》中的恶虎庄黄天霸为救施仕纶而杀兄逼嫂就是明显的例子。第三,从绝情泯欲到儿女英雄。
古侠客大都摈斥女色,《水浒传》中第一流的俊杰清一色是“赤条条来往无牵
挂”。侠义小说则推出了“儿女英雄”形式,《绿牡丹》写江湖侠女花碧莲对将门之子骆宏勋的痴情 苦恋,开英雄美人风气;《儿女英雄传》为侠女十三妹在雍熙敦睦的家庭中找到安居乐业之地。
“英雄至性”与“儿女实情”合而为一,遂开其后武侠而兼言情小说的风气。
本期间侠义公案小说中较为超卓的做品,当推《三侠五义》和《儿女英雄传》。前者在粗旷
的布衣气息中,保留了较多的傲兀不群的英风侠概;后者则堪称京味小说的前导发轫,在小说史上别 开生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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