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的大都格局是,一个大彻大悟的堂头僧人,是为 佛法化身;一个或数个门生,是为学人代表。僧人用些极困扰人的话引学人说话。假设学人心随话转,落到能所 对立,或名相,或常断见上往了,一句话,露了马脚,则具 大手眼的僧人会在电光石火那一霎时一把揪住。不单揪 住,还要向那错误再进逼一步,务使错误无所遁形,而使学人能就此熟悉此错。更高明的巨匠还能在同时“拨”学 人一下,使学人有时机从心行上从此远离那错。所以公 案之宝贵,不在若何下一转语,而在熟悉和纠正错误的 专注。前人公案的 *** 是“提唱”,而不是讲解,或加转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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