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用人单元未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认定两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付出凭证或笔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笔录;
(二)用人单元向劳动者发放的“工做证”、“办事证”等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元招工雇用“注销表”、“报名表”等招用笔录;
(四)考勤笔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此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元负举证责任”的规定,能够做为证据的材料有良多,因而,你只需供给任一个(好比工做证、工做牌,以及用数码相机摄影的值班笔录)足以证明你是工资员工的证据就够了。假设你想去除与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能够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同时要求判决工资付出去除劳动关系经济抵偿(按现实工做年限付出,施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付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元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付出二倍的工资。
”(自2008年2月份起)补交欠缴的自参与工做之日起,至去除劳动关系之日行的社会保险费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