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歌”那种自娱性歌舞形式,其次要特征是歌唱、踏地与舞袖。所谓“歌唱”是“词”与“调子”的合一。“踏歌”之“歌”,其“调子”须不竭频频,但“词”却要求不竭改变。新词迭出是“踏歌”有新意、能吸惹人的重要标记,所谓“踏曲兴无限,调同词差别”(刘禹锡《纥那曲》)。
在《全唐诗》第12函7册中有一首蓝摘和写的《踏歌》诗“踏歌踏歌蓝摘和,世界能几何!……”其诗后有一注解云:“蓝摘和,不知何时人,常衣破蓝衫,……黑木腰带,一脚着靴,一脚跣行。夏则衫内加絮,冬则卧于雪中,气出如蒸。每行歌城市乞索,持大点头踏歌。
似狂非狂,歌词极多,率皆仙意。以钱与之,或散失,亦掉臂。见贫人,即与之。及与酒家后,踏歌于濠梁间酒楼,乘醒轻举云中,掷靴、衫、腰带、点头,冉冉而往,那里,“注解”显然笔录了一位仙人似的人物,但它给我们供给的信息至少有二:其一,蓝摘和以“踏歌”的体例在市井乞讨,阐明“踏歌”在唐代是被广为承受的娱乐形式;其二,“歌词极多”,阐明人们对蓝摘和掌握了“踏歌”须“著新词”的要旨赐与了足够必定。
“踏歌”的第二个特征是“踏”,亦即和着歌声以足踏地,踏出明显的节拍,以共同人们心里绪感的节拍,激发情感。
“踏歌”的第三个特征是“舞袖”。从谢偃的《踏歌词》“倩看飘飘雪,何如舞袖回”以及前文所引“罗袖拂冷轻”、“振袖倾鬟风露前”可知,“踏歌”虽是“连袂而行”,但并不是自始至末都手拉动手,踏节过程中恐不乏分手而做的舞袖动做,以至有较猛烈的“振袖”和因快速踏节而随身体运动的头部动做,不然就不会有“簪花举复低”、“振袖倾鬟风露前”的描写了(“簪花”指代戴花的头;“鬟”指发式,亦代指头,此二句皆描述头部动做)。
所以,张祜的诗句“三百内人联袖舞,一时天上著辞声”(张祜《正月十五夜灯》),展现出了“踏歌”的根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