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小说是中国古典白话小说的一种,由宋公案类话本演义而成,流行于明末。以反映冤狱为其次要情节,以颂扬和赞誉清官为主题。公案小说中的清官不只清廉不苟,并且能持法平慎、秉公执法。崇“法”是清官文化的代表,清官必需意义上成为了“理”的代表,替天行道。公案小说的创做素材,许多袭自前代的法令文书、案例汇编,而那些小说良多成为封建仕宦案头阅读之物,许多还明白表白是为官员审案理刑而编写的,供他们参考,并且有许多官员可以从中遭到启迪,使疑狱的定夺获益匪浅。那一类小说次要有《包公案》、《施公案》、《狄公案》、《海公案》等,小说情节生动盘曲,人物形象充沛,艺术身手圆熟,代表了明清公案小说的更高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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