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长已矣

3个月前 (12-11 20:49)阅读3回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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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楼主是不是由《记念刘和珍君》中的引文而问?

文中所引的四句诗是陶潜《挽歌》三首中第三首的最初四句,兹录第三首如下:

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四面无人居,高坟正崔峣。马为仰天喊,风为自萧条。

  幽室一已闭,千年不复朝。千年不复朝,贤能无法何。历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亲戚或余悲,别人亦已歌。死往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那是诗人在死前两个月,即元嘉四年(427)秋九月为本身写的挽歌。全诗共18句,可分为五个条理。除最初两句零丁为一层外,其余每四句为一层。

  前四层别离描写了灭亡、出殡的季节、时间,坟地情况、气氛,下葬及与世人永别,埋葬后送葬人回家及他们的悲悼。最初两句总结全诗,表达了对死的观点。诗按事务开展的先后挨次写出身后埋葬的全过程,从中可见诗人面临灭亡无忧无惧、处之泰然的人生立场,并没有凄凉、黯然的情调,与一般挽歌悲悼的情调判然不同。

  那一方面是因为“挽”的是本身,而不是亲族、伴侣;另一方面是因为诗人要表达对死的观点,“挽”,仅仅是诗人抒发思惟感情所借助的一种形式罢了。

课文引用的四句诗按意思应分属两个条理(第二句后应为句号),前两句与“历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为一个条理。

  “亲戚”“别人”均属“历来相送人”,即给诗人送葬的人们。“别人”,即诗中的“贤能”,指诗人生前老友。“亦”,也,语气副词。“已”,已经,时间副词,用法同“幽室一已闭”中的“已”。那两句的意思是,亲族们有的余哀未尽,此外人也已经唱过挽歌了。两句表达的是一个意思,即“亲戚”“别人”都因诗人的死而哀痛过。

  有人认为“亲戚”与“别人”哀痛的水平有所差别,笔者认为,对诗人的思念之情,“别人”有的可能比“亲戚”更甚。如“千年不复朝,贤能无法何”两句就通过想像写出诗人身后,那些与诗人志趣相投,经常往来酬唱的生前老友的可惜、哀叹之情。那虽是诗人片面的想像,但那是以两边的豪情、友谊为根底的,是合理的。

  在那首诗里,诗人不成能写到那些友人在他身后不久便将他忘却而“已经唱起歌来了”,也不成能写到与诗人无关的“他人”,不然,既与诗的大旨不合,也不合诗人的个性、操行及人生看。因而,那两句诗的实正含义应该是:亲族们在埋葬死者时非常哀痛,有的还要哀思一些日子;友人们在祭奠亡友时,颂读祭文、咏唱挽歌也悲悼过;那,也就够了,一个死者还期看什么呢?换一个角度说,做为活着的人也只要对死者悲悼、思念罢了,又能做些什么呢?所以接下来诗人做结道:“死往何所道(按:“道”,有人训为“适”。

  无论“道”“适”,均不悖诗意),托体同山阿。”那两句是全诗大旨所在,表达诗人对灭亡的观点,一种看透人生的清醒和恬澹、脱俗的立场。

鲁迅先生的引用,其正意在前两句。文章第6节第2段,语意承上段一转,指出革命者的牺牲事实产生了必然的影响,人们将会永久纪念她们。

  接着便引用了那四句诗,并在结尾写道:“倘能如斯,那也就够了。”意思是,假使我们那些活着的人能永久纪念死者,记住那惨痛的教训,那么,烈士们的鲜血就不会是白流的了。诚然,鲁迅先生在引用时付与了它新的内容和积极的含义,与陶潜原诗比拟,其境域就超出跨越甚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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