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加盟是指主导企业把本身开发的产物,办事的营业系统(包罗商标,商号等企业形象,运营手艺,营业场所和区域),以营业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店的规定区域内的经销权或营业权。
让加牛耳能够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贸易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去消费。并且加牛耳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也会先将自己的know-how、手艺…等经历,传授给加牛耳而且帮忙创业与运营,两边都必需签定加盟合约,以到达事业之获利为配合的合做目的;而加盟总部则可因差别的加盟性量而向加牛耳收取加盟金、包管金以及权力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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