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点法式 向 112 批示中心报警, 112 批示中心接警后,通知值班民警 → 夺救伤者,庇护现场,初步领会案情 → 能否道路交通变乱 → 立案、现场勘查、查询拜访取证 → 做出变乱认定,需要追查刑事责任的,追查刑事责任 → 公布责任认定,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调和或向法院告状的权力 → 能否配合申请调和 → 组织调和 → 调和达成协议,造造《损害补偿调和书》 → 根据违法事实做出惩罚。
二、提交的材料 1 、持交通变乱当事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灵活车交通变乱责任强逼保险单及有效期限内的贸易保险单据。 2 、开具工资证明、户籍证明、诊断证明、药费单据、车物缺失证明。 3 、亡人变乱,在公安交通部分领取灭亡尸体处置通知书后,供给:⑴灭亡登记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⑵死者家庭成员户籍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三、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做出交通变乱认定书的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对颠末勘验、查抄现场的交通变乱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造造交通变乱认定书。交通闯祸逃逸的,在查获交通闯祸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造造交通变乱认定书。对需要停止查验、判定的,应当在查验、判定或者从头查验、判定成果确定后五日内造造交通变乱认定书。
四、不平 交通变乱认定书的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变乱认定有异议的,能够自道路交通变乱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提出版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恳求及其理由和次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做出能否受理决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停止审查,并做出复核结论,复核以一次为限。 五、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对交通变乱责任人的处置 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在做出道路交通变乱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平安违法行为依法做出惩罚。
对发作道路交通变乱构成立功,依法应当撤消驾驶人灵活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做出有功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依法撤消灵活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同时依法做出末生不得从头获得灵活车驾驶证的决定。 六、交通变乱的补偿 当事人能够对道路交通变乱损害补偿停止协商,也能够一致恳求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停止调和,经调和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当场造造道路交通变乱损害补偿调和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别离送达各方当事人。
其时人不附和交通治理部分调和或经交通治理部分调和达不成不断定见的能够向交通变乱发作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告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