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车载人、载物,必需遵守下列规定:
(1) 不得超越行驶证上审定的载重量。
(2) 不得超越行驶证上审定的载人数。
(3) 大型货运汽车载物、髙度从空中起不得超越4m,宽度不得超越车厢,长度前端不得超越车身,后端不得超出车厢2m,超出部门不得触地,货物必需拆载平衡平稳,捆扎安稳;若运载不成崩溃的物品,其体积超越规按时,须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按时间、道路、时速行驶,并须悬挂明显标记。
(4) 载物长度未超出车厢后栏板时,不得将后栏板平放或放下;超出时,货物及后栏板不得遮挡号牌、转向灯、造动灯、尾灯。
(5) 货运灵活车不得人、货混载,灵活车除驾驶室和车厢外,其他任何部位都不得乘人,货运汽车挂车、挈拉机挂车、半挈挂车、平板车、起重车、主动倾卸车、罐车除驾驶室外不得乘人。
(6) 货运汽车车厢载人超越6人时,车辆和驾驶员须经车辆治理机关核准,并按货运车乘人数量定乘载。车厢栏板高度不敷1m的,乘员不得站立车厢中。
(7) 大型货运汽车在短途运输时,车厢内能够附载押运或拆卸人员1?5人,并须留有平安乘坐位置;载物高度超越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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