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何变动姓名
(一)申请前提
1、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由本人或父母提出申请,
2、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一般不得变动姓名,确有合理理由,由本人提出申请。
(1)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2)理由要足够,
(3)本人要许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令责任均由本身承担
(4)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二)所需证明素材
1、申请变动姓名的书面陈述;
2、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单元人事部分准予变动的证明或街道证明;
4、其它所需的相关素材。
18周岁以下公民更改姓名,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打点,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更改姓名手续齐全后,送派出所审查,再报分局审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