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治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 *** 威逼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欺侮他人或者伪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伪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治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逼、欺侮、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欺侮、恐吓或者其他信息,骚乱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 *** 、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假如没有传播出往,那就构不成传播淫秽信息。
假如传播出往的话,就是“传播淫秽信息”行为。《治安治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造、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 *** 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传播 *** 他人的隐私视频一方面是侵犯当事人的隐私,另一方面传播出来会对受害者构成“欺侮”,有可能要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欺侮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 *** 公然欺侮他人或者伪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另外,《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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