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民事和经济诉讼的代办署理权限一般是在法院审讯案件完毕后,或者 对案件的判决、裁定、调和协议生效之后即了结结。此外,在诉讼法式停止 中,呈现下列情形之一,也会招致律师代办署理权末结:
(1)代办署理律师因故辞往了代办署理,拜托人因故撤销律师代办署理;
(2)在诉讼 过程中,因律师丧失了诉讼才能或灭亡;
(3)律师在民事诉讼和经济诉讼代 理过程中原告灭亡,没有继续人,或继续人舍弃了诉讼权力;
(4)律师在诉 讼中代办署理的被告灭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
(5)律师代办署理 的一方当事人灭亡,中行诉讼满6个月没有继续人参与诉讼;
(6)律师所代 理的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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