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窥,其行为违反了《治安治理处罚法》第42条之规定,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但偷窥并不构成犯罪,不会造成判刑条件。
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法院司法阐明主要是这样几个:
一、停止侵害。就是当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的时候,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停止侵害。
二、赔礼道歉。也就是加害人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向受害人进行道歉,取得原谅。
三、赔偿缺失。这里面的赔偿缺失主要指的是非财产损害赔偿,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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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窥,其行为违反了《治安治理处罚法》第42条之规定,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但偷窥并不构成犯罪,不会造成判刑条件。
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法院司法阐明主要是这样几个:
一、停止侵害。就是当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的时候,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停止侵害。
二、赔礼道歉。也就是加害人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向受害人进行道歉,取得原谅。
三、赔偿缺失。这里面的赔偿缺失主要指的是非财产损害赔偿,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