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无人机伤人首案宣判:农妇田里干活被刮伤致十级伤残 保险公司补偿13万元
南通无人机伤人首案宣判:农妇田里干活被刮伤致十级伤残 保险公司补偿13万元
63岁的农妇毛某正在自家地里干活时,被相邻农场一架用于喷洒农药的植保无人机刮伤右手,两次进院手术构成十级伤残。为索赔,毛某一纸诉状将无人机主和承保保险公司一同告上法庭。记者得悉,12月1日,该案一审讯决正式生效。如皋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航空圈外人责任保险内全额补偿毛某各项缺失13余万元。据介绍,该案是南通法院审理的首起无人机伤人引发的补偿纠纷案件。
农妇田间被无人机桨叶刮伤右手,构成十级伤残
毛某住在南通如皋,家里的承包田和墨某运营的的农场相邻。为了进步农业消费效率,降低人工成本,墨某购置来一架植保无人机,用于喷洒农药等功课。
2021年3月的一天,墨某启动无人机筹办喷洒农药,起飞过程中无人机颠末毛某的承包田时,快速扭转的桨叶刮中正在田里干活的毛某,致其右手受伤。事发后两边立即报警,本地派出所民警抵达现场领会情状后,告知墨某向保险公司存案处置。当日,毛某被送至本地病院进院医治,停止手术,于一个礼拜后出院。两个月后,毛某再次住院停止了手术。
后经司法判定,毛某因外伤致右手开放性损伤、右食指近指间关节完全脱位伴撕脱骨折、右第2掌骨远段骨折、右中指中节指骨远段骨折等,遗留右食、中、环指功用障碍,构成十级伤残。
保险公司抗辩未被法院摘信,被判补偿13万余元
此前,该农场为无人机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总额60万元的航空无人机圈外人责任保险,事发时处于保险期内。于是,毛某将墨某和保险公司一同诉至如皋法院,要求补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补偿、精神损害安抚金等。
在法庭上,保险公司辩称,接处警工做注销表未记载闯祸无人机的情状,对那架无人机能否是其公司承保的无人机无法确认。保险公司还认为,该变乱系无人机喷洒农药时遭到毛某的阻挠,才招致飞机坠落,从而使其受伤,应由毛某本身承担责任。
如皋法院经审理认为,农场购置的无人机在喷洒农药功课时,以致毛某受伤进院医治,该侵权责任应当依法由无人机所有权人承担。因该无人机在保险公司投保了航空圈外人责任险,故该案的补偿责任应领先在投保范畴内由保险公司理付。
至于保险公司提出的抗辩定见,法院查明,根据现场照片和公安机关的接处警注销信息,侵权无人机型号信息与投保单上的无人机信息均一致,且该农场仅有一台无人机。同时,无人机系空中功课,毛某其时在田里劳动,差别空间维度情状下毛某并没有阻挠无人机飞翔的过错和行为。因而,法院对保险公司的抗辩定见均不予摘信。
据此,法院一审讯决被告保险公司在墨某投保的航空圈外人责任保险内全额补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补偿、精神损害安抚金等经济缺失合计13万余元。一审宣判后,原被告两边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于12月1日生效。
(《零间隔》记者/胡艳 通信员/孔德莱 古林 编纂/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