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度拆迁补贴政策精要:
1.室第房屋拆迁补贴原则细化,移迁补贴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计算;过渡补贴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28元;实行货币抵偿体例的,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过渡补贴费。
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45日内完成移家并按规定打点房屋交接手续的,由拆迁人赐与一次性提早移家奖励。违章建筑不予付出提早移家奖励。
3.拆迁消费用房,对其设备的拆除、安拆和移运费用,拆迁人应当赐与不超越货币抵偿金额8%的抵偿。
4.获得拆迁货币抵偿金额在25万元以下(含本数),并契合响应前提的,可申购经济适用房。
5.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已领取房屋拆迁答应证并已施行拆迁的项目,仍按原原则施行。
国度拆迁补贴政策原文:
市政府关于调整标准城市房屋拆迁补贴费有关政策原则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曲属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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