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述同事遭遇)母亲拉萨旅游死因不明,遗体未经儿子附和却被静静火化(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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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和现任丈夫参与由嘉兴市秀洲游览社组团的川躲行,在回来的前一天单独死于宾馆内,死因
不明.做为儿子,我找到嘉兴市旅游局,但是嘉兴市旅游局漠视严重命案嫌疑,就在我和旅游局斡
旋的过程中,母亲遗体在未征得我附和的情状下被母亲现任丈夫静静火化。
因为母亲现任丈夫有殴打母亲以至差点掐死母亲的汗青,母亲现任丈夫有严重嫌疑,我在出事
的第二天找到嘉兴市秀洲游览社领会情状,索要相关手续。他们竟然对我母亲的死也只是晓得个大
概,朦朦胧胧,收收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我向他们索要母亲旅游的有关材料,阿谁法人一会儿说
那个不克不及给的,一会说阿谁不克不及给,后来才得知母亲现任丈夫和嘉兴市秀洲游览社总司理长短常要好
的伴侣。为此我向嘉兴市秀洲游览社提了3个要求:
1、在我没往拉萨之前,保留遗体,以待尸检
2、要求嘉兴警方介进领会,出具官方的灭亡证明
3、要求游览社给我一份书面形式的善后处置定见。
但是嘉兴市秀洲游览社回绝我的要求。游览社认为已经做得很到位了,没什么处所不合错误的,我母
亲的灭亡纯属不测。
于是我找到嘉兴市南湖区旅游局、嘉兴市旅游局,向他们提出4点要求:
1、在我本人未抵达拉萨之前,在母亲死因判定未得到我承认的前提下,遗体不得火化,务必妥
善保管,以待尸检。
2、要求嘉兴市公安部分介进查询拜访母亲的灭亡事务,找出母亲在拉萨的实正死因,并出示经嘉兴
市公安部分判定之后的灭亡证明。
3、要求嘉兴市秀洲游览社、嘉兴市旅游局就母亲灭亡的善后处置给出计划,以书面的形式告知
我本人。
4、要求对嘉兴市秀洲游览社停止查询拜访,停止破产整顿。
就在我期待嘉兴市旅游局回答的那一天,母亲遗体在未告知我的情状下,在拉萨被现任丈夫静静
火化。
那是什么行为?在明知我要尸检的前提下,背着我静静将母亲遗体火化,那是赤条条的毁尸灭迹!!!!
而行政主管部分却袖手旁看,漠视生命,漠视本相。因为对嘉兴市旅游局来说,那是变乱,他们期看大事花
小,小事化了。而我母亲的死因却至今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