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认尸交涉2:9月28日见到尸体四肢图片后,强烈要求见尸体
夷陵认尸交涉2:9月28日见到尸体四肢图片后,强烈要求见尸体
尊崇的夷陵公循分局的指导们:
您们好!今天我给您们那封信后,有关指导让我看了受害人的衣服和四肢及四肢举动照片,感激您们能理解我查找儿子的心绪。
衣服不是我儿子走时所穿的,(走时穿的是冬天衣服)不外那上衣诸多棉絮和裤子后腰的磨损似乎已阐明什么。(可能是遭绑架、持久囚禁的见证)
关于四肢和四肢举动照片,我看到那腿上诸多长毛和脚趾、脚掌,已似乎看到了儿子,那是我儿子无疑!不外其时警官说尸者脚长只要21.5厘米,若果实如斯,那就证明不是我儿子。但是从脚形和腿长、腿粗细的比例看,似乎证明脚长不会是只21.5厘米,能否丈量失误?我看那脚36~37码的鞋必然太小。还有那脚脖上深深的捆绑踪迹,似乎又阐明什么?(同上)
联络以前警官们告诉的不克不及看尸原因,是“尸体已高度腐朽……无法辨认”,我想能否怕我见到儿子会哀思伤身,呈现意外?可是我从四肢图片中看到的是,皮肤大部门无缺、并没有水肿,只不外四肢比走时细了些,此中有因,可能和裤子后腰磨损、脚脖上的捆绑踪迹是一回事!以后告诉。
鉴于上述,我如今再向列位指导恳请,让我见尸体认出儿子,以便早日埋葬。至于怕我见尸体伤身,发作什么不测责任自傲,与您们无关,敬请安心。若不让我见尸,除往我认为那尸体就是我儿子常朝阳的迷惘,我会惶惶整天、寝食难安!请指导们同情我那76岁人的困难,千里迢迢来认尸,不让我见到尸体,亲身辨认能否儿子,我怎么能走呢?!若必然不让我见尸,不只是对我无情,也违犯了您们 “认尸启事”的原意。所以敬请批准我的见尸要求。谢谢!
此致
顺致敬意!
认尸人: 李玉2007年9月28日夜(29日交)
注: 28日早上的信和那封信于29日上午已发往《查察日报》评论部。